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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00000000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25-08-06 05:57:36

  2.3限价金额:每年向采购人提交的承包费不低于¥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4服务内容:在原地税办公楼一楼铺面建设幸福食堂,场地由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乐士堂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其他水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开展食堂运营;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5服务期限:五年,合同壹年壹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成交人食品安全质量与磋商承诺内容不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4.1竞争性磋商文件于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在玉溪市红塔区玉河社区江川口72栋8号(玉溪市第一小学溪源校区斜对面)。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3满足资格要求,且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证件复印件一份:

  ③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1递交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河社区江川口72栋8号(玉溪市第一小学溪源校区斜对面)。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7月24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6.2磋商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河社区江川口72栋8号(玉溪市第一小学溪源校区斜对面)。

  本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河社区江川口72栋8号(玉溪市第一小学溪源校区斜对面)联系人:李师